發布人:春泉節能 發布時間:2025-03-12
2、保障合同公平性,平衡雙方利益
能耗增長率直接影響節能目標的設定與收益分配。若增長率設定不合理,可能導致公共機構或節能服務公司(ESCO)利益受損。避免目標過高,若低估增長率,可能導致節能服務公司(ESCO)無法完成節能目標,面臨賠償風險;避免目標過低,若高估增長率,可能導致公共機構支付過高費用,損害財政利益。如某政府辦公樓托管合同約定能耗增長率為5%,實際因新增數據中心,經第三方能源審計機構確認能耗增長15%,通過調整合同條款,雙方重新協商節能目標與費用分擔比例,避免了糾紛。
3、適應動態變化,增強合同靈活性
公共機構的用能需求可能因政策、市場等因素動態變化,固定增長率難以應對不確定性。動態調整機制,合同中可約定增長率調整條款,如每3年根據實際用能變化重新核定;應對突發事件,如疫情導致用能下降,可通過調整增長率避免節能服務公司(ESCO)收益受損。如某體育館因疫情停運半年,用能下降30%。通過調整增長率,雙方重新核算節能量,確保了合同公平性。
4、支撐政策落地,助力“雙碳”目標
國家“雙碳”目標對公共機構能效提出更高要求,能耗增長率的科學確定是精準核算碳減排量的基礎。精準核算碳減排量,通過扣除自然增長部分,準確計算能源費用托管項目的碳減排貢獻;銜接碳市場機制,將節能量轉化為碳配額,參與碳交易或抵消自身排放。如某省級政府將能源費用托管項目將節能量納入碳普惠平臺,通過科學確定增長率,精準核算碳減排量,年創收超100余萬元。
三、能耗增長率的確定方法與挑戰
1. 能耗增長率的確定方法
歷史數據法,基于過去3-5年能耗數據,計算年均增長率;規劃預測法,根據公共機構未來業務規劃(如擴建計劃、設備新增),預測用能需求;混合修正法,結合歷史數據與未來變量(如政策變化、技術進步),動態調整增長率。
2. 常見困難挑戰與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