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人:春泉節能 發布時間:2024-08-13
(二十二)加快關鍵技術研發。推進綠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強,將綠色轉型相關技術作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相關重點專項的重要支持方向,聚焦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低碳零碳工藝流程再造、新型電力系統、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資源節約集約與循環利用、新污染物治理等領域,統籌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支持龍頭企業牽頭組建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聯合體,加大對中小企業綠色低碳技術研發的資助力度,鼓勵各類所有制企業參與相關國家科技計劃。
(二十三)開展創新示范推廣。發揮創新對綠色轉型的關鍵引領作用。開展多層次試點,推進工業、能源、交通運輸、城鄉建設、農業等重點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示范應用和推廣。完善綠色低碳技術評估、交易體系和科技創新服務平臺,探索有利于綠色低碳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商業模式,加強綠色低碳技術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
十、完善綠色轉型政策體系
(二十四)健全綠色轉型財稅政策。積極構建有利于促進綠色低碳發展和資源高效利用的財稅政策體系,支持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傳統行業改造升級、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能源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廣等領域工作。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稅收優惠。完善綠色稅制,全面推行水資源費改稅,完善環境保護稅征收體系,研究支持碳減排相關稅收政策。
(二十五)豐富綠色轉型金融工具。延長碳減排支持工具實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研究制定轉型金融標準,為傳統行業領域綠色低碳轉型提供合理必要的金融支持。鼓勵銀行在合理評估風險基礎上引導信貸資源綠色化配置,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持綠色信貸發展。鼓勵地方政府通過多種方式降低綠色債券融資成本。積極發展綠色股權融資、綠色融資租賃、綠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有序推進碳金融產品和衍生工具創新。發展綠色保險,探索建立差別化保險費率機制。
(二十六)優化綠色轉型投資機制。創新和優化投資機制,鼓勵各類資本提升綠色低碳領域投資比例。中央預算內投資對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重點行業節能降碳、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重點項目積極予以支持。引導和規范社會資本參與綠色低碳項目投資、建設、運營,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新能源、生態環境保護等綠色轉型相關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
(二十七)完善綠色轉型價格政策。深化電力價格改革,完善鼓勵靈活性電源參與系統調節的價格機制,實行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研究建立健全新型儲能價格形成機制,健全階梯電價制度和分時電價政策,完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完善居民階梯水價、非居民用水及特種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政策,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支持地方完善收費模式,推進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建立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激勵機制。
(二十八)健全綠色轉型市場化機制。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完善交易制度規范及登記、出讓、轉讓、抵押等配套制度,探索基于資源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建設,健全法規制度,適時有序擴大交易行業范圍。完善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制度,加強綠電、綠證、碳交易等市場化機制的政策協同。
(二十九)構建綠色發展標準體系。建立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推進基礎通用標準及碳減排、碳清除相關標準制定修訂,制定企業碳排放和產品碳足跡核算、報告、核查等標準。加快節能標準更新升級,提升重點產品能耗限額要求,擴大能耗限額標準覆蓋范圍。完善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和工業綠色低碳標準體系,建立健全氫能“制儲輸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