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人:春泉節能 發布時間:2022-02-23
第四章 大力推進節能降碳增效
持續實施節能降碳增效行動,把節能降碳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全過程,提升節能降碳管理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節能低碳的能源消費新模式。
一、推動能源生產綠色化
推動化石能源綠色低碳開采。加強化石能源生產過程碳排放監控,加快應用綠色開采和智能化技術,加大余能、副產品回收利用力度,降低煤炭、油氣開采過程中碳排放。加大煤層氣(煤礦瓦斯)、油氣田甲烷采收利用力度,加快二氧化碳驅油技術推廣應用。推廣化石能源開采先進技術、裝備,加快推進燃油、燃氣、燃煤設備等電氣化改造。
推進能源加工儲運提效降碳。加快煉化產業轉型升級,推進綠色煉廠、智能煉廠建設,延伸煉化產業鏈,增加高附加值產品比重,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推行煤炭分質分梯級利用,推動煤炭轉化向高固碳率產品發展。優化煤炭物流網絡,提升鐵路、水路、鐵水聯運等運輸比例,發展多式聯運等綠色運輸方式,支持企業推廣智慧低碳倉儲和物流。
大力發展能源低碳循環經濟。創新礦區循環經濟發展模式,探索開展采煤沉陷區治理、煤矸石綜合利用,積極推動共伴生礦產資源和尾礦綜合利用,避免污染空氣和地下水。利用采煤沉陷區、關停高污染礦區發展風電、光伏或農林生物質產業。探索開發已枯竭或無開采價值油氣田、煤炭采空區的二氧化碳地質封存能力。探索開展廢棄巖鹽鉆井、閉坑的金屬礦山地下巷道、采空區對二氧化碳的地質收納封存研究。
二、促進用能方式低碳化
推動重點行業綠色低碳用能。加強工業領域節能,加快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推廣節能低碳工藝、技術、裝備,建立以碳排放、化石能源消費控制為約束的減排機制,推動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等行業建立綠色用能監測與評價體系,完善綠色能源消費認證標識制度,引導工業企業和園區高效開發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通過改造升級挖掘節能減排潛力。推動提高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標準,大力發展節能低碳建筑,推進城鎮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降低建筑運行能耗,加強建筑能耗計量、監測、統計,深入推進新建建筑規模化應用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體系,大力發展多式聯運,促進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公轉水”,鼓勵重卡、船舶使用LNG或氫能替代燃油。實施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開展照明、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推進新型基礎設施領域節能,提高數據中心、5G通信基站等能效標準,加快現代信息技術與傳統市政基礎設施融合,提高運行效率和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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