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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春泉節能 發布時間:2010-06-12
三是深入開展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和高耗能建筑節能改造。推進能耗統計、審計及公示工作,加強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強化公共建筑節能運行管理。規劃期末完成20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建設,對5000棟以上公共建筑的能耗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同時,實施重點城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到2015年,重點城市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能耗下降20%以上,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30%以上。此外,推動高校、公共機構等重點公共建筑節能改造。
四是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領域規模化應用。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長效機制,鼓勵地方制訂強制性推廣政策,集中連片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優先支持保障性住房、公益性行業及公共機構等領域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加大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支持力度。
五是大力推動綠色建筑發展,實現綠色建筑普及化。積極推進綠色規劃,大力促進城鎮綠色建筑發展。到規劃期末,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廣東省、海南省以及深圳市、廈門市、寧波市、大連市城鎮新建房地產項目50%達到綠色建筑標準。同時,嚴格綠色建筑建設全過程監督管理,積極推進不同行業綠色建筑發展。
六是積極探索,推進農村建筑節能。支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建設一批節能農房。支持40萬農戶結合農村危房改造開展建筑節能示范。
七是積極促進新型材料推廣應用。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結合當地氣候特點和資源稟賦,大力發展安全耐久、節能環保、施工便利的新型建材。
八是推動建筑工業化和住宅產業化。加快建立預制構件設計、生產、新型結構體系、裝配化施工等方面的標準體系,加快發展建設工程的預制、裝配技術,提高建筑工業化技術集成水平。
九是推廣綠色照明應用。積極實施綠色照明工程示范,鼓勵因地制宜地采用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為城市公共區域提供照明用電,擴大太陽能光電、風光互補照明應用規模。(摘自《中國建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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