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人:春泉節能 發布時間:2009-07-15
五、切實加強對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推廣管理
各地要切實履行職責,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統籌安排,扎扎實實地做好項目建設,確保示范工作順利實施,達到預期效果。
(一)加強統籌協調。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部門應對轄區示范縣太陽能及淺層地能資源分布和可利用情況、應用可再生能源的需求情況進行充分論證,制定專項規劃,指導示范工作開展。在農村中小學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要與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相結合,其他項目也要與現有政策充分結合,避免浪費。
(二)強化建設標準控制。示范推廣工作要堅持“經濟、適用、安全”原則,嚴禁不切實際的高標準超標準建設。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結合本地實際,推行標準化應用模式,提出系列應用技術方案,并配套制定相關標準規范、工法、圖集,指導工程建設。
(三)加強項目質量管理。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工程建設的質量管理,在項目的設計、施工、驗收等環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強制性標準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要高度重視工程質量安全,確保建設與使用安全,設計、施工、監理人員應經過培訓,技術水平應滿足崗位要求。要建立項目評估機制,委托專門機構對應用效果進行評估。要加強對項目的跟蹤,指導項目加強運行管理。相關設施建成后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系統安全、高效和長久的運行。
(四)加強技術指導。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依托相關機構,做好示范推廣技術指導工作,整合太陽能、淺層地能應用設備生產企業、科研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等各方面專業力量,推動與示范推廣工作相關的生產、勘察、設計、施工等環節有效結合,提高應用水平。
(五)認真總結經驗。各級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及時總結示范推廣工作經驗,妥善解決示范推廣過程出現的問題,完善相關政策,為下一步全面推廣奠定良好基礎。要廣泛宣傳示范推廣工作取得的成效,擴大影響,努力營造有利于推進農村地區建筑節能和可再生能源應用的社會氛圍。
附:1.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實施方案編寫提綱
2.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備案表